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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韦薇等1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1-03-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582157998/2011-00203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1-03-10
 文  号  洪府人〔2011〕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任命:

韦薇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冷国民同志为县项目办主任;

赵方林同志为县旅游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云军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正科级);

白赵军同志为县城管办副主任;

刘全明同志为县公路收费管理所所长;

李宪真同志为县教研室副主任;

李庚旺同志为县公安局柳江派出所所长;

王韬同志为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免去

罗少军同志县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跃先同志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马钟同志县文体和影视出版局副局长;

李庚旺同志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喻志高同志县公安局柳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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