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竞舸等11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2013-08-0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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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竞舸等11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任命:
罗竞舸同志为县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余平同志为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黎万平同志为县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主任;
方军同志为县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江潮同志为县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陈玲同志为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鲜勇同志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张爱琼同志为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办公室主任;
李春伦同志为县城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吕秀梅同志为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刘忠明同志为县工业园区机械化工产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洪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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