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洪等3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2018-09-1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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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任命: 刘 洪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罗志敏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雪梅同志为县老龄办副主任; 周隆英同志为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川丽同志为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玉祥同志为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周建国同志为县金融和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晓凤同志为县林场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 黄永浩同志为县林场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科长; 刘雪勇同志为县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余 林同志为县林场岩盐洞管护站站长; 蔡 波同志为县林场盘角嘴管护站站长; 王绍军同志为县林场高庙管护站站长; 李 军同志为县林场玉屏山管护站站长; 赵方秋同志为县林场瓦屋山管护站站长; 李红权同志县节能办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白 兰同志县减排办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周文武同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雪梅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职务; 李 碧同志县老龄办主任职务; 王建明同志县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徐 洪同志县有机茶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川丽同志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隆英同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罗玉祥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 健同志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刘 洪同志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王 宁同志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 勇同志县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春华同志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加明同志县金融国资局副局长职务; 周建国同志县金融国资局副局长职务; 王友洪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刘学祥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吴 毅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规划师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方向东同志县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晓凤同志县林场森林资源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科长职务; 黄永浩同志县林场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雪勇同志县林场岩盐洞管护站站长职务; 余 林同志县林场森林康养旅游文化艺术中心(馆)主任(馆长)职务; 蔡 波同志县林场高庙管护站站长职务; 王绍军同志县林场盘角嘴管护站站长职务; 李 军同志县林场瓦屋山管护站站长职务; 赵方秋同志县林场玉屏山管护站站长职务。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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