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林华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2015-01-21 作者: 点击数: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任命: 杨林华同志为县工业园区建材产业区管委会主任(兼); 史 历同志为柳江古镇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兼); 方向东同志为县工业园区机械化工产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徐尤罡同志为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 伟同志为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 刘忠明同志县工业园区机械化工产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余 艳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谢 平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方向东同志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王庆国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艳明同志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薛 强同志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6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