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黄建军等1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2017-04-14 作者: 点击数: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任命: 黄建军同志为洪雅县国有林场副场长; 彭长斌同志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王 洪同志为县公路养护段段长; 黄 潇同志为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免去: 白韬同志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彭远兴同志县茶叶产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冷国民同志县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学荣同志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代盛勇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玉君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严光群同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郑 涛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付华有同志县公路养护段段长职务。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