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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曾友权等11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2019-01-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00-000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9-01-17
 文  号  洪府人〔2019〕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免去:

曾友权同志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杨  军同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梁星枝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何万丰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全明同志县公路收费管理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学全同志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  玮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何开伟同志瓦管委(林场)副主任(副场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利琴同志县国有林场工会主席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罗利俊同志县林场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赵方秋同志县林场瓦屋山管护站站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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