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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06-04 15:16  洪雅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22-00252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6-04
 文  号 洪府函〔2018〕6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眉府函〔2017〕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促进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协调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分级管养,考核逗硬”的原则,把提升改造农村公路作为工作重心,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体制,明确建管养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全面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力争到2020年,形成干线公路为脉络、通乡通村主路为纽带、资源产业旅游环线为补充的“一纵两横两环”县域交通网络;农村公路发展进一步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向,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加快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现管理安全有序;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优化物流基础设施,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

县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营运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以及运输计划,负责县道日常养护管理,组织实施县道、乡道大中修工程,对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进行行业指导和检查考核,县公路质量监督管理站要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督。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农村公路发展涉及的配套资金,并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乡村道路责任主体,组织实施辖区内乡道日常养护,指导村道建设、日常养护。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现有人员编制内组建交管办,负责乡道的养护、运输、安全管理。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住建、水务、农牧、林业、国土、公安、安监、经信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确保农村公路发展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具体承担辖区内村道建设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三、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在建设上,由县交通运输局依据规划编制全县农村公路、桥梁新建或大中修建设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按照业主自筹、政府补贴、上级补助模式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县财政、交通、国土、住建、农牧、林业、水务、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向,主动加强汇报衔接,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在养护上,全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和县机械化养护中心运行费用,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其中,县道7000元/公里/年;乡道3500元/公里/年;村道1000元/公里/年。乡道和村道的维护养护采用补助方式,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

在运营上,按照统筹城乡客运一体化,结合实际发展农村客运、城乡公交,鼓励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并根据财力逐步加大运营困难补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对农村客运、城乡公交的长效补贴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村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四、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

(一)农村公路建设。

1.拟制建设规划。县交通运输局要坚持统筹发展思路,注重服务于地方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和特色乡镇布局,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县交通运输局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后,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安排实施。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确保2019年保有120公里农村公路示范路。

2.规范建设标准。农村公路建设要适当提高公路建设标准,预留发展空间,避免重复建设。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不小于30km/h,路面宽度不低于6.5米;乡道和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不小于20km/h;乡道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硬(土)路肩宽度不低于0.5米;村道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道路建设中,要同步完善排水系统、绿化和客运设施,在陡坡、悬崖、急弯、沿河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逐步完善公路里程标志、指路牌及地名标志,不断提高行车安全保障能力。

3.规范建设程序。农村公路建设程序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乡镇要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做好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各项目业主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严控制工程造价,据实计量支付相关建设费用。

4.严格交(竣)工验收。县、乡公路按照《四川省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由项目业主组织交工验收,设计审批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村道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及村委会组织验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凡质量不合格项目,责令施工单位完成缺陷修复,经检测合格后方能验收和接养、接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因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责令原施工单位无条件修复。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1.健全管养机构。在现有人员编制和机构范围内建立配置合理、运作高效、保障有力的县级公路养护与应急保通中心,建立健全乡镇交通管理站,建制村要有人员相对固定的管养队伍。2019年打造洪川镇、花溪镇、柳江镇示范交管站。

2.推进常态化日常养护管理。加大农村公路的预防性养护力度,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完善日常养护标准,保持公路的安全清洁。乡道、村道日常养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鼓励整合资源,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专业化队伍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3.大中修整治。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县、乡道路的使用状况,科学拟制农村公路大中修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村道维修工作,逐步建立科学的梯层循环整治机制。

4.公路路政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依法做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对非法接道、设置非交通标志、占挖(利)用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进行查处,强化对超限车辆绕行乡村道路打击力度,保护农村道路安全。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抓好乡、村道路路政管理,同时对村、组道路两边新修固定建筑物距离进行严格控制,按村道不低于3米,组道不低于3米的要求,引导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5.桥梁养护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公路桥梁的建设养护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公路桥梁的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应委托有资质的桥梁检测单位组织实施,确保桥梁检查评估的准确性。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桥梁安全监管的主体,负责所在区域内桥梁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三)农村公路运输管理。

1.农村客运发展。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客运站点的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加大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加快完善以县城为中心、连接乡镇、通达建制村、重要节点的农村客运站点布局,有步骤实施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向人口密集、道路符合安全条件的乡镇、建制村、旅游景区延伸,实现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中转点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对全县农村客运车辆所缴纳的保险按70%由县财政进行补贴;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费,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监控系统服务费由县财政进行补贴。

2.农村物流发展。创新农村物流发展模式,逐步规划建设县级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场站、农村网点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县发改、投促、交通、邮政、商务、农业、林业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发展农村物流,促进农村商贸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吸引有资质、有规模、善管理、经营规范的企业参与培育农村物流市场,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的农村物流网络。

3.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农村公路桥梁养护与应急保障体系,落实人员、抢险机具、设备物资并开展应急保障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率达100%。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农村客运源头安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考核。县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目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含:农村公路建设程序规范、进度控制、建设质量达标、公路PQI、规范化养护、路政管理、交通应急保障、资金配套及规范使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责任落实、城乡交通环境治理,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二)完善社会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公示单位名称及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县域大中型桥梁要在改造中逐步明确桥梁名称、建设、监理、施工、养护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公路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切实做到专户存储、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定期公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各界监督。对发现农村公路管理中涉及的资金、质量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重大违反廉洁规定、质量安全事故的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法律责任。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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