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创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意见 | ||||||||||||||||||
2017-05-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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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等系列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新需求、形成新供给、发展新动能,确保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市政府《关于创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眉府发〔2017〕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消费市场动能,提振消费信心 (一)不断提高居民收入。 1.加快推进“四种模式”“四个转变”,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积极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办) 2.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发展。全年新增现代农业业主160户,新注册家庭农场50家,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办) 3.健全工资收入分配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资标准。(牵头单位:县人力保障局) 4.持续加大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民务工技能。大力推动劳务派遣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实行农民工与企业同岗位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牵头单位:县人力保障局) (二)深入推进创新创业。 1.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力争2017年新增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小微企业200户、个体工商户1200户,每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速度15%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2.加快实施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延伸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水平,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按规定调整和扩大创业贷款对象范围、贷款最高额度和贴息期限等。(牵头单位:县人力保障局) 3.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就业促进会作用,大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县人力保障局) (三)切实加强社会保障。 1.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和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实施社会办医促进工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站)、康养结合型医院、临终关怀等专科医疗机构。(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征缴方式改革,切实理顺现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规定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积极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推进并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牵头单位:县人力保障局) 3.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统筹建立老年人救助制度,完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及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全县“五保”和“三无”老人集中供养力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病种和救助范围。健全临时生活救助制度,保障因灾因病等临时支出性生活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四)着力减轻消费负担。 1.全面清理整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涉农价格和收费等公共领域的不合理开支,减轻家庭开支负担。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2.充分利用好县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含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党务政务中心) 3.落实家政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依法依规免征增值税。(牵头单位:县国税局) 二、支持壮大消费业态,培育消费热点 (一)培育壮大康养旅游产业。 1.抓住“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机遇,推进“健康洪雅”建设,打造健康养生产业示范区。高品质建设玉屏山、七里坪森林康养体验基地,加快打造七里坪国际抗衰老健康产业试验区,加速推进半山康养小镇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新建中华本草基地研究院和展示馆、尖峰嶺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牵头单位:县健康产业办) 2.以重点项目为引擎,深入打造瓦屋山、七里坪、柳江古镇、槽渔滩四大核心景区,构建以观光、体验、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休闲度假体验旅游目的地。七里坪创建国家级度假区,瓦屋山积极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柳江古镇积极创国家AAAAA级景区。(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二)打造文体节庆消费产业。 1.积极发展汽车自驾、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登山、攀岩、徒步穿越、露营、漂流等富有特色的户外运动项目,扶持发展滑翔、跳伞、热气球、运动飞机等航空体育和低空旅游。建设山地户外康体运动基地4个,引进国际体育品牌赛事2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做好文化产业规划,结合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旅相融、文旅互动。深度开发具有洪雅本土特色的“十雅”文化和戏剧、音乐等文化体验项目。加强对休闲娱乐场所的引导,打造健康时尚、丰富多彩的休闲娱乐产业。推进打造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园”工程,新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认真开展“洪州大舞台”等特色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 3.精心组织实施国际抗衰论坛、踏青采茶节、山花节、避暑季、彩林季、温泉季等特色旅游节庆活动,进一步提升洪雅旅游的市场号召力。(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三)倡导践行绿色消费。 1.引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加快推动消费向绿色转型。完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促进绿色循环消费,推广低耗材、低排放、易回收、可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消费。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3.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打好“绿色牌”“生态牌”。(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农牧局) 三、突出消费重点领域,扩大消费需求 (一)提升农村新业态消费。 1.大力发展都市近郊现代农业,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推动休闲农业景区建设,支持农业主题公园和休闲农业专业村培育打造。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物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健康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办) 2.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加强供销、交通运输、邮政、商贸流通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建设与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有效破解“最先一公里”难题。(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3.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扩大“宽带乡村”试点范围,推进行政村宽带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二)扩大住房消费支持。 1.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创新金融产品,推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开发“农民安家贷”“爱家分期”“安居贷”等金融产品,满足居民特别是新市民进城购房、装饰装修、购买车位、购置家电等多种需求。(牵头单位:县金融国资局) 2.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将农村居民、拆迁安置户、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就(创)业大学生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降低购房成本,提高房屋购买力。(牵头单位:县公积金管理部) 3.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鼓励搬迁户进城入镇购房。(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加大棚户区改造、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征地拆迁对象的货币化安置力度,全面推进货币化安置。(牵头单位:县住房规划建设局) (三)加强重点消费引导。 1.深入贯彻落实“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方案要求,切实组织企业参加好西博会、广交会、茶博会、酒博会、旅博会等重点展会活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2.以“天府网交会”官方网站等电商网站为平台,重点链接淘宝、天猫、京东等全国知名网商,组织全县品牌商品产销企业参与,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3.充分发挥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者协会)消费引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着力宣传推广和评议富有本地特色的消费类商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三)促进消费品质提升 1.强力推进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带动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产品优质化、绿色化、特色化、品牌化和消费便利化。(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农牧局) 2.鼓励县内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眉山市政府质量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四川名牌等品牌荣誉,扩大我县藤椒、茶叶等品牌消费。(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四、加强重点市场监管,维护消费秩序 (一)优化食品药品市场消费环境。 1.着力改善消费市场安全环境,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和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为重点区域,以白酒、泡菜、豆瓣、食醋、豆油等川产特色食品和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老年人配方食品及保健食品等相关产品为重点品种,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节庆监管。(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 2.加大对基本药物、生物药品、疫苗等品种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办度,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让居民放心满意消费。(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 (二)优化教育文化市场消费环境。 1.强化日常监管,建立教育综合执法机制,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准入和“黑名单”退出机制,完善“双随机”机制,强化对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坚决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三)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1.持续深化“四心工程”,坚持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为核心,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和行业规范管理力度。持续开展旅游志愿服务,充分发挥旅游警察综合执法作用。(牵头单位:县“四心”办) 2.依法加强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经营行为日常监管、规范,严查重处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扎实开展好旅游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旅游安全。(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四)加强产(商)品质量市场监管。 加强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消费警示,加大不合格产(商)品处理力度,加大召回力度,约谈问题企业。深入开展质量对标行动、“质检利剑”执法打假行动和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治理。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机制。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持续开展“红盾春雷行动”,集中整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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