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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十三五”期间质量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05-23 15:43  洪雅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23-00090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7-05-23
 文  号 洪府发〔2017〕1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经济高水平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眉山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质量强市工作的意见》(眉府发〔2016〕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质量基础,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提升全县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建设质量强县。

二、总体目标

以提高产品质量为重点,突出抓好产业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到2020年,实现我县质量水平明显提升,质量竞争力显著增强,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基本实现速度向质量、制造向创造、产品向品牌的三个转变。

(一)产业质量。大力实施近郊型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五大新兴先导型现代服务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28%,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32%。

(二)产品质量。不出现区域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2020年前,产品标准覆盖率达100%,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总体合格率97%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流通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培育四川名牌产品2个、四川省著名商标2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推荐评选眉山市政府质量奖1个。

(三)工程质量。全县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2020年前,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可靠,受监率达到100%,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大交通工程、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引导企业争创四川省级优质结构工程6个以上。

(四)服务质量。2020年前,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客户满意度均达80%以上。全县服务质量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体现洪雅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力争培育国家4A级景区2个。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

(五)环境质量。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减排任务。保护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2%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80%以上。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加强总岗山水库水质保护,总岗山水库水质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产业质量升级工程。

1.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集中力量发展茶叶、乳制品、藤椒、中药材等生态养生食品产业,将养生食品产业区建成全省最具特色性和唯一性的园区。重点支持以丰元机械为龙头的机械制造产业向产业高端转移,延伸产业链,形成“精密铸锻件→专用机械、汽摩配件→成套设备”的产业链发展。支持以青衣江元明粉为龙头的精细化工产业升级改造,推进创新驱动、两化融合,大力开发下游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推动制造业质量提升。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企业管理智能化创新,提高制造业技术保障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完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质量控制、检验检测,推行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改善产品质量,增强质量竞争力。推进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培育,加强引进和发展智能产品。到2020年,信息化、智能化改造企业(项目)5户,建设智能车间(装备)2个,智能工厂1户;智能制造装备在流程型行业和重点装备制造行业普及应用达到50%以上。重点行业制造企业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超过30%;定制化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突破25%。培育3户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户生产性服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质量品牌工程。

1.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突出品牌引领,打造区域化质量品牌。科学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制定品牌发展政策措施。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争创四川名牌产品2个、著名商标2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产品1件,瓦屋山创建国家4A级景区、玉屏山景区按国家4A级景区标准打造,七里坪旅游度假区创建国际级旅游度假区。“雅南猪”成功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创建商标示范镇1个。(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农牧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第三产业服务中心)

2.加大创新投入。鼓励企业切实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引进先进设备、优秀人才,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生产要素组合创新,推动产品创新和品牌升级;鼓励外向型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工程质量;加快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健全三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服务质量升级,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积极引进优秀品牌,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第三产业服务中心)

3.强化品牌保护。建立品牌打假保名联动机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做好质量申诉维权,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假冒品牌、假冒质量标识、虚假质量宣传的违法行为,维护和巩固品牌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第三产业服务中心)

(三)推进质量安全工程。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企业质量主体负责制以及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加大农产品、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工程等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1.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强化投入品监管,严打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限用农兽药及非法物质添加行为;加强过程监管,强化生产技术规程培训,强化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养殖等生产基地用药监管,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农产品日常监管体系和应急预案,提高突发安全事件处置能力,保障敏感和重点时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靠有序。(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政府应急办)

2.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强化食品药品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市场准入,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药品生产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食品药品类质量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政府应急办)

3.强化工业产品和流通领域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把市场准入关;组织对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和年审,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管高耗能、质量低劣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加大重点工业产品和流通领域消费品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后处理程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经信局)

4.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完善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和行为监督,强化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立完善采购、验收、检验、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推行工程标准化,实施“样板工程”,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交通工程实施严格主要人员核查、主要材料抽查、关键工序巡查、关键项目实测、中间交验到场、工程质量否决六大监督,确保验收工程100%质量合格。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抓好防洪减灾、民生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强化在建工程质量抽查与检测,严把工程关键部位质量安全关。(责任单位: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5.促进环境质量安全改善。严格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前置审查制度,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确保车用油品质量。加强城镇污水处理,保障饮用水源水质。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准入,监督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

(四)推进质量诚信工程。

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行业质量诚信建设,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等信息数据平台,加快实现各质量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督机制。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实施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推进质量基础工程。

1.坚持标准引领。建立完善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严格企业标准备案和信息公开,不断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以特色优势产业、名优产品为重点,开展省级和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推进旅游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旅游局)

2.夯实计量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突出抓好“民生计量、诚信计量、安全计量”三大工程;加强法制计量监管,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机构等重点领域计量专项检查;开展“民用三表”专项检查,“民用三表”首检率达到100%;持续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加大安全计量监管力度,安全计量器具检定率及检定合格率均达到100%。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加强对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和排污单位排污计量的监督检查,促进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3.完善认证认可体系。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MP、GSP)等,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检查,成功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服务洪雅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对认证机构、检测机构、获证组织、获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

4.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立健全适应洪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检验检测体系,深挖资源,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整体技术能力、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打造更好服务洪雅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食品药品及农产品检测资源,加快建立符合我县实际需要的综合检测服务平台,有效服务食品药品、农产品、工程建设、环境等质量检验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

5.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培养一批质量工程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质量管理队伍。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规模以上企业100%配备首席质量官。健全质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和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质量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兴企意识。(责任单位: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质量强县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质量强县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园(景、度假)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质量工作规划,认真落实质量强县各项工作。

(二)经费保障。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和经费保障力度,将实施质量强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完善质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激励政策措施;加大对品牌的扶持力度,支持名牌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大对质量发展事业的支持,在税收、财政等政策方面加大支持质量诚信企业的力度。对首次新获评市政府质量奖、四川省名牌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商的企业的奖励参照相关奖励政策文件执行。

(三)加强舆论宣传。开展群众性质量宣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9月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期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强化舆论监督,加强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营造质量发展氛围。倡导质量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围绕质量信誉、品牌形象、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内容打造特色企业质量文化。

(四)强化检查考核。结合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将质量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纳入质量工作考核范畴,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对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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