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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5年全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2016-04-19 10:31  洪雅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23-00090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6-04-19
 文  号 洪府发〔2016〕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部门:

2015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财政局等10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洪雅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洪雅县2015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洪雅县2015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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