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5年全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
2016-04-1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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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部门: 2015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财政局等10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洪雅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洪雅县2015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洪雅县2015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县财政局 县教育体育局 县民政局 县安监局 洪川镇政府 柳江镇政府 洪川派出所 将军派出所 洪雅县邻你超市 洪雅县新顺大酒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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