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
2016-03-2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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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为扎实做好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树立“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个事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主线,以创新举措为动力,以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手,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基础建设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为保障,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国际休闲度假体验旅游目的地”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确保按期完成省、市、县公示或通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推动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2.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调整充实县安委会组成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洪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明确细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消除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盲区和漏洞,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3.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要求,按照“一年试点探索,二年、三年示范引领,四年全面落实,五年巩固提升”的思路,自2016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五年行动”。突出“五落实五到位”,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为重点,强力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以细化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为突破口,督促企业建立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强力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强化内部监督考核。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切入点,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落实。 (二)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强化源头隐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督促企业和各类产业园区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严把行业准入关。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防止源头隐患。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率达到100%。 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隐患排查零死角、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继续实施隐患ABCD分级治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检查表;督促企业利用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将本行业、本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来。县财政要加大对公共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落实专项资金逐步完善村组道路重点路段的安保设施建设。 (三)深化专项整治,突出“打非治违” 1.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当前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以防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火灾、透水事故、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对存在“三违”、“三超”行为的,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加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监管,凡相关企业必须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稳步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不符合“两关闭”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整改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依法予以关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园区、古镇、棚户区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做好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专项督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县经信局牵头,供电单位配合,加强对小水电自供区电力线路的监管。各乡镇牵头,属地中小学校配合,制定中小学生乘车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县旅游局牵头,相关县级部门和属地乡镇配合,切实加强古镇、老街、景区、农家乐安全监管。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抓好“三防三安全”工作。强化冶金、建筑、机械、旅游、民爆物品、水务、学校、商贸、森林防火、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地下管道(线)、寄递物流、公共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2.狠抓“打非治违”措施落实。扎实开展“333行动”(即打“三非”,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三违”,查违章指挥、查违章作业、查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治超能力生产、治超强度作业、治超定员生产),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依法用好停电、停水、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四)夯实安全基础,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整合后的生态工业园区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生态工业园区要成立安全监察执法直属中队,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推动乡镇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选配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并保持队伍稳定。强化执法装备建设,加强县安监局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保障,推动乡镇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改善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强化监管执法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市级以上送培和县内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2.大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柳江镇、三宝镇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建设,槽渔滩镇、高庙镇、瓦屋山镇开展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柳江镇完成四川省安全社区复评,其余已建成四川省安全社区的乡镇抓好持续改进。建成1个安全社区体验中心。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3.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严格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标准,全面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创建活动,下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标准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建设。 4.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协调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与总体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将“一报两检”作为重点监察执法,推动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突出非煤矿山、机械、冶金等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领域和行业,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下大力遏制职业病。创新职业卫生监管模式,实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建成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8家。 5.强力推动“三大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强力推动安全宣教体系建设,对上争取县级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拓展、整合县委党校、《今日洪雅》、洪雅电视台、大中小学校等宣传教育阵地资源。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扎实开展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安康杯”知识竞赛、“12.4”法制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知识“七进”等系列活动,凝聚坚守“红线”、安全发展共识,提高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二是强力推动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开展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提高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广泛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鼓励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强力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体系,整合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建立县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检查,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6.加强社会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畅通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等渠道。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五)严格监管执法,不断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1.突出监管执法重点。推动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单位制度,乡镇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要根据辖区、行业(领域)特点,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建立县安办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县安办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公安、交通、住建、工商质监、安监、教体、卫计等部门,每年至少牵头组织1至2次联合监管执法。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监管执法。特别是要加强边缘领域和职能交叉环节的联合监管执法,依法查处突出问题,避免或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 3.推进监管执法方式创新。推动落实委托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逐步延伸执法深度。强化执法服务,从制度、管理上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推动建立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促进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和监管执法人员阳光行政。 4.制定并发布全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实现同步协调发展。园区发展、工业发展、消防、交通、特种设备、森林防火、教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防汛、电力、长输管道、商务、旅游公共安全等行业编制“十三五”行业发展规划时,要一并编制安全生产专篇或专项规划。 (六)严督查严考核严追责,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高压态势 1.强化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办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履职督查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督办、述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考核和奖惩。牵头考核单位要将考核结果抄送县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参考。年度考核合格的单位,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以县政府名义表扬;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年度内综合考核评先评优和主要负责人提拔晋升资格。在评定领导干部劳模、提拔和晋升职务之前,应征求县安监局的意见。 2.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等措施,严格执行“一票否决”,逗硬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传导到基层、一线、岗位。各乡镇和部门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责任人、工作目标任务,并制定考核奖惩办法。 3.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述职和季度履职通报机制。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报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时要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述职。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安办每季度对各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通报。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发生1起造成恶劣影响的一般事故的乡镇政府、县级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县安委会上述职。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公示隐患整治不力、突破控制指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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