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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治理违法乱建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2015-02-16 09:24  洪雅县信访局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3-00131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5-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洪雅县治理违法乱建巡查制度(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

洪雅县治理违法乱建巡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违法乱建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促进城乡建设规范有序,为县域经济良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制定本巡查制度。

一、巡查主体及范围

根据土地利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划分两个等级的巡查范围。

(一)一级巡查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要职责:一是按辖区负责制,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占地、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建立巡查登记台账,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向县治违办上报处理结果,问题较大的,应及时上报并协助县治违办查处。二是组织对辖区村(社区)巡查工作进行指导、考核。三是每周向县治违办上报巡查报表。

(二)二级巡查主体:县治违办执法队

主要职责:一是对城市规划区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按划片包干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对各乡镇的巡查工作进行抽查。三是每周向县治违办上报巡查报表。

按照洪府发〔2013〕9号文件精神,将城市规划区、乡镇划分为四个片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队。

1.城区部分

(1)城西南片区(一片区):广场社区(部分)、阳光社区(部分)、临江社区、九圣社区(部分)、文塘社区。

片区负责人:县治违办第一执法队队长。

人员:执法人员10人。

(2)城西北片区(二片区):广场社区(部分)、阳光社区(部分)、九圣社区(部分)、文塘社区、八角庙村。

片区负责人:县治违办第二执法队队长。

人员:执法人员10人。

(3)城东北片区(三片区):阳光社区(部分)、张花园社区(部分)、九圣社区(部分)、柳街村、高岩社区。

片区负责人:县治违办第三执法队队长。

人员:执法人员10人。

(4)城东南片区(四片区):阳光社区(部分)、文庙社区、张花园社区(部分)、祝河坎村。

片区负责人:县治违办第四执法队队长。

人员:执法人员10人。

2.乡镇部分

(1)止柳花片区(一片区):止戈、东岳、花溪、柳江4个乡镇。

片区负责人:县治违办第一执法队队长。

人员:执法人员10人。

(2)槽中汉片区(二片区):中山、汉王、中保、槽渔滩4个乡镇。

片区负责人:县治违办第二执法队队长。

人员:执法人员10人。

(3)洪瓦将片区(三片区):洪川、余坪、将军、瓦屋山4个乡镇。

片区负责人:县治违办第三执法队队长。

人员:执法人员10人。

(4)高三桃片区(四片区):三宝、桃源、高庙3个乡镇。

片区负责人:县治违办第四执法队队长。

人员:执法人员10人。

二、巡查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加大巡查力度。

三、严格考核

县治违办对各乡镇、执法队的巡查工作实行考核,对工作不落实、巡查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会同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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