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今年以来,我县降雨量仅为14.7mm,与去年同期59.7mm相比减少75%。因干旱和持续高温,林下可燃物指标急剧攀升,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全县已拉响森林防火红色警报。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森防指传〔2013〕7号)、《眉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眉森防〔2013〕9号)文件精神,为集中一切力量,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全省“2·7”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3·12”紧急会议精神,认真领会县领导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死守,万无一失”的重要批示,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事故。
二、狠抓火源管理
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管理。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严禁在林地内燃放爆竹、烧纸、烧香和点烛,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实行重点防范,加大对坟山、墓地、竹林采伐迹地的巡查力度,设立专人严密看守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严厉处罚违章用火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洪雅林场要在入山道口、重点林区、景区张贴或悬挂宣传标语、警示牌,利用一切平台加强宣传,组织宣传车深入到村、组、景区、工区,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洪雅县森林防火戒严令》。广泛发动中小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各乡镇要将《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印发到每一个家庭,做到家喻户晓。
四、做好扑救准备
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储备扑火工具,维护好设备,组建扑火队伍。洪雅林场扑火队伍要全力投入到第一线,各乡镇应急扑火队要高度戒备,实行24小时待命。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各乡镇要落实不少于50人的巡山管护人员,不少于500人的义务扑火队员,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及时赶赴现场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坚持值班报告
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各乡镇、洪雅林场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巡山护林人员要到岗到位,坚决杜绝离岗、漏岗。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督促检查
各乡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把手”要深入联系乡镇、村组,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倒查问责。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