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茂源石材厂新建建筑用砂岩开采及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
2019-07-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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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茂源石材厂新建建筑用砂岩开采及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建筑用砂岩开采及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洪雅县茂源石材厂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高庙镇潜池村1组和七里坪镇鲜湾村3组 投资总额:53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约35亩,其中矿山区位于七里坪镇鲜湾村3组,开采区总占地面积2.15hm2,工业场地0.02hm2;项目石材加工区位于高庙镇潜池村1组,石材加工区占地面积2.44亩。项目设计产能为开采砂岩1.5万m3/a,加工砂岩1万m3/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县茂源石材厂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18990397160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高庙镇潜池村1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B座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如有意见,请于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mail: 443706947@qq.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高庙镇潜池村1组
洪雅县茂源石材厂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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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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