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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瓦屋山山门叠水景观及观景塔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19-09-03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19-00027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19-09-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发改〔2019122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瓦屋山山门叠水景观及观景塔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县瓦屋山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贵委报来《洪雅县瓦屋山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瓦屋山山门叠水景观及观景塔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瓦旅委〔201933 )收悉。为提升瓦屋山镇旅游整体形象,配套旅游基础设施,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瓦屋山山门叠水景观及观景塔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511423-90-01-382917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叠水景观3041.0m28米高观景塔1座、停车场2240.0m2、景观水景广场300.0m2及景观步道(长70.0m,宽4.0m)等旅游配套设施。场平用地面积约10702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6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期限:建设地点为洪雅县瓦屋山镇永盛村23910 组,建设期限18个月。

六、项目实施单位和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为洪雅县瓦屋山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张十军。

七、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93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93印发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瓦屋山山门叠水景观及观景塔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执行。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而达到比选规模标准的,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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