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凤凰顶养猪专业合作社大沼和消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19-09-16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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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19〕131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凤凰顶养猪专业合作社大沼和消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县凤凰顶养猪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报送〈洪雅县凤凰顶养猪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和消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为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减少畜禽养殖污染,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凤凰顶养猪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和消洗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511423-03-01-390530。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凤凰顶养猪专业合作社,责任人为付志洪。 四、建设地点:洪雅县中山乡前锋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该社标准化养猪场建设分两期,总占地约153亩。第一期建设占地约53亩(其中林地约8亩),年养殖仔猪8万头;第二期建设占地约100亩,规模养殖种猪2500头。两期工程完毕后,猪场年出栏生猪8万头。建设中温厌氧发酵罐1400m³,湿式储气柜700m³,沼液暂存池720m³,沼液储存池600m³,有机肥车间1445m⟡;消洗中心修建蓄水池10m³,存沙池5m³,消毒室40m⟡,硬化坝子400m⟡。配套完善道路、排水沟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10万元,合作社自筹170万元。 七、建设时间: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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