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洪雅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19-09-19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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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19〕136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批洪雅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润丰园殡葬礼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洪雅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洪润丰〔2019〕2号 )收悉。为推动我县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建设,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511423-80-01-391940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异地扩建经营性公墓75.6亩,各类墓穴35000个33250平方米。新建殡仪馆8338平方米,生景观面积66700平方米,停车场7937平方米等配套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556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融资。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期限:建设地点为洪雅县洪川镇桐梓岗村,建设期限36个月。 六、项目实施单位和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为洪雅润丰园殡葬礼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人王玮。 七、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9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观音阁生态公墓异地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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