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四川洪雅尖峰岭中医药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19-09-19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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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19〕137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批四川洪雅尖峰岭中医药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四川洪雅尖峰岭中医药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洪农投〔2019〕32号 )收悉。为推动洪雅尖峰岭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洪雅尖峰岭中医药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511423-47-01-392109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游客接待中心6600m2,中医药博物馆800m2,休闲驿站5个,文化长廊200米,观光园400亩,停车场28160m2,景区道路25.6公里,外部连接线2.8公里,栈道6.9公里,森林步道18.6公里,骑游道15.6公里,景观绿化区128360m2,路灯等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标识标牌以及电力电信设施等旅游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融资。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期限:建设地点为洪雅县东岳镇,建设期限36个月。 六、项目实施单位和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为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责任人罗竞舸。 七、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9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四川洪雅尖峰岭中医药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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