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 ||||||||||||||||||||||||||||||||||||||||||||||||
2019-09-18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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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19〕142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洪雅县洪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洪工投〔2019〕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511423-47-01-392190。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4.6公里市政道路;约3万平方米冻库和仓库等。用地面积460亩。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92亿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融资。 五、项目建设地点: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止戈片区。 六、项目建设工期:2年(2020年—2022年)。 七、项目业主:洪雅县洪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八、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保护环境,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8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公园城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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