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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庙镇花源村、花溪源社区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建议书(代立项)的批复
2019-09-26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19-00048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19-09-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发改〔2019146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于高庙镇花源村、花溪源社区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建议书(代立项)的批复

 

高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高庙镇花源村、花溪源社区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建议书(代立项)的请示》(高府〔2019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加强村级综合管理,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经研究,同意高庙镇花源村、花溪源社区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庙镇花源村、花溪源社区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511423-96-01-394083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49.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社区党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停车场、道路广场等,其他附属给排水、电气、绿化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3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点:洪雅县高庙镇。

六、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七、项目业主:洪雅县高庙镇花溪源村村民委员会。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保护环境,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926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9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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