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柳江镇两河村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项目建议书(代立项)的批复 | ||||||||||||||||||
2019-09-26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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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19〕148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柳江镇两河村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 项目建议书(代立项)的批复
柳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柳江镇两河村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柳府〔2019〕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加快推进柳江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突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经研究,同意柳江镇两河村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柳江镇两河村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511423-92-01-394068。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031.47平方米(1.55亩),总建筑面积约4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村级活动场所业务用房、停车场、道路广场等,其他附属工程包括围墙、给排水、电气、绿化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点:柳江镇两河村4组。 六、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七、项目业主:柳江镇人民政府。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保护环境,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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