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保镇2019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道路建设车购税(平乐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19-11-05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
|
||||||||||||||||||
洪发改〔2019〕172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中保镇2019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道路建设车购税(平乐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中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中保镇2019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道路建设车购税(平乐村)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中保府〔2019〕95号)收悉。为加快城镇发展,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项目建议书。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保镇2019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道路建设车购税(平乐村)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511423-48-01-404779。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中保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苏洪。 四、建设地点:洪雅县中保镇平乐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全长4.1km,新华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1、起点平乐村8组(原李村4组)开始,穿过G351线,经马蹄槽往百花滩方向至梁水滩(原新华村)止,全线长约1700米,新改扩建道路,使路面有效宽达到4.5米以上,路面砼厚度达到20cm,局部增设会车道。2、平乐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起点平乐村8组(原李村四组)向中保镇茨秋村方向,道路全长约2.4Km(K0+00m至K2+400m),根据道路两侧实际,选择性加宽1-1.5米,使路面有效宽度达到4.5米,路面砼厚度达到20cm,其中K0+550m处有一座石拱桥改为平板桥,跨度3米,宽6米;局部增设会车道。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计总投资14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建设工期:4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5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