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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王乡“7.21”洪灾水毁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2019-11-15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19-00099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19-11-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发改〔2019179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汉王乡“7.21”洪灾水毁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汉王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汉王乡“7.21”洪灾水毁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汉府〔201996号)收悉。为解决受洪灾水毁道路重大安全隐患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汉王乡“7.21”洪灾水毁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9-511423-48-01-408259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汉王乡人民政府,责任人为杨迎

四、建设地点:洪雅县汉王乡李山村、爱国村、建设村、谢岩村、联合村、王沟村、杨嘴村等7个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照治理方案对全乡35处水毁道路采用“新建或重建C20混凝土挡墙、砼排水沟和涵洞+悬空部位嵌补C20混凝土+恢复C30混凝土路面+恢复或增设波形护栏”等综合治理方案。本工程整治方案如下:

采用C20砼挡墙1069.2m3混凝土治理边坡垮塌悬空,采用45.5m³C20混凝土嵌补边沟,新建或重建C20砼排水沟使用混凝土44.1m³,恢复794.5C30砼破损路面(20cm厚),新建或拆除重建波形防护栏924米,新建或重建涵洞70米等整治水毁道路安全隐患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9.2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安全隐患整治”资金

七、建设工期:3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1115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1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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