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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洪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核酸实验室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0-02-10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fzhggj/2020-00008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20-02-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发改〔202029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批洪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核酸

实验室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洪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报来《洪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洪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核酸实验室项目建议书请示》(洪疾控〔20204号)收悉。为推进洪雅县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核酸实验室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11423-84-01-423199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负压核酸实验室30,配备核酸提取仪、Light Cycler 480  II  PCR仪等其他相关设备设施224件。

四、项目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期限:洪川镇洪州大道116号,期限为2个月。

六、项目实施单位和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为洪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白宏伶。

特此批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29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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