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柳江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2020-03-17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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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20〕41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柳江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洪雅县柳江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玉旅司〔2020〕14号)收悉。为推动我县旅游经济发展。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柳江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11423-88-01-434563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柳江国际旅游集散中心7800㎡、光明寺禅学文化体验区20000㎡,柳江古镇文化院落9925㎡、道路1000m,停车位200个、导视系统1套,以及旅游公厕、玉屏山智慧景区等生态旅游配套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0605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期限:建设地点为洪雅县柳江镇红星村、两河村、余沟村。建设期限34个月。 六、项目实施单位和负责人:项目实施单位为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为何开伟。 七、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洪雅县柳江文化旅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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