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洪雅县李槽生猪养殖场生产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20-05-29 作者: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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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改〔2020〕97号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洪雅县李槽生猪养殖场生产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关于报送〈洪雅县李槽生猪养殖场生产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农投〔2020〕26号)收悉。按照《关于规范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的通知》(川财农〔2019〕210号)、《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赈〔2020〕139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结合全国支持生猪产业发
展政策,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李槽生猪养殖场生产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11423-01-01-463397。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责任人为罗竞舸。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新建生产辅助用房1932.84㎡、隔离辅助用房159.12㎡、仓库112.84㎡、门房41.96㎡及装饰装修、道路及绿化工程、设施及用品等的购置。 五、建设地点:洪雅县将军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1000万元,自筹资金200万元。 七、建设时间:2020年5月至12月。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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