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 ||||||||||||||||||
2012-09-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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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档案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信息调研、统计、会务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要、保密、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建设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接待和稳定、综治、安全保卫组织协调工作。 (二)城市建设股 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拟订公用事业等专业规划;负责城市工程建设的管理指导工作;承担政府性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城市综合开发、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防洪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市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监督管理。 (三)村镇建设股 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新型村落民居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建设、村容镇貌、环卫与绿化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新型村落民居的设计、建设等工作。 (四)房屋管理股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的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政府性投资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城市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管理和指导工作。 (五)建设监督股(挂散水办)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并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建筑企业改革发展;负责建筑红线的放线、验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合同备案、建设监理、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工程质量、项目竣工验收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制品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电梯安装、塔机拆装、建设监理单位和招标投标代理、工程代理、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核、报批和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等新材料推广的监管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对县外建筑企业入洪从事建筑活动进行验证、注册管理,指导对外建筑业劳务合作;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建设规费的收取;负责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纠纷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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