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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阶段工作会
2014-11-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560724621/2014-00034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4-11-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2014年4月4日,县住房建设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阶段工作会,全体干部职工参会,会议学习了相关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总结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一阶段工作和一季度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全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实现“开门红”。一是观念转变。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按照县委“四转”要求,转变落后的、不合适宜的旧观念。讲奉献、讲工作、讲项目推进的多了,讲待遇、讲辛劳、推诿扯皮的少了。二是尽心尽责。县委十大行动方案任务中,我局共承担60项任务,分别分解落实到了每个股室、每个人身上,任务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真正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三是遵章守纪。纪律是工作的保障,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前上班成为了自觉习惯。八项规定执行到位、反对“四风”落到实处。奢侈浪费少了,弹簧门、推拉门、旋转门消失了,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不断树立。

下一步,要做到“四个增强”。一要增强群众意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求我们心中要有群众,群众和干部是相对的,要把自己放进去,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燃气和供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二要增强责任意识。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有责任意识。没有责任心就没有动力,就不会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责任分解、工作台账只是形式上的责任,更要转变为自觉的责任心。三要增强服务意识。群众路线的根本核心就是为人民服务。遵守基本制度是服好务的基本要求,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严禁吃、拿、卡、要。四要增强领导意识。说得好不如做得好,要求同志们做到的,班子成员带头做到,一个做给一个看,一个带着一群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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