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发放2017年第一、二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公示 | ||||||||||||||||||
2017-07-0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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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雅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洪建发〔2015〕4号)文件规定,由低收入家庭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会同县民政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县社会保险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申请家庭所在乡镇、社区派员实地调查,下列低收入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名单附后)。现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期间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 附件:2017年第一、二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名单。
联系电话:028-37412169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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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1、2季度补贴公示附件.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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