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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住房建设局五措施确保城镇燃气安全
2013-09-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560724621/2013-00074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3-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国庆节前夕,洪雅县住建局联合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消防大队,于2013年9月17日至9月29日,集中开展液化气充装、运输、储存、经营等安全专项治理。

一是深入检查。共检查城区、余平镇、三宝镇等液化气经营户16家,排查安全隐患7处。

二是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液化气经营户安全思想教育,做好经营户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是及时整改。对经营户从眉山市境外购买充装液化石油气、占道经营及门市摆放多瓶液化气等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整改。

四是严格惩处。共收缴超期未检钢瓶47个,报废钢瓶5个,来历不明钢瓶1个。

五是跟踪监管。县住房建设局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过程监管、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等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城镇燃气安全。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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