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三批次公租房申请符合条件申请人员的公示 | ||||||||||||||||||
2018-12-24 作者: 点击数: |
||||||||||||||||||
|
||||||||||||||||||
2018年第三批次公租房申请及审核工作基本结束,我局会同县不动产登记局、县社会保险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申请家庭所在乡镇、社区进行了审核,其中152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保障条件。现拟将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在洪雅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实行轮候分配入住公租房。
附件:2018年第三批次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单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24日
|
||||||||||||||||||
附件【2018年第三批次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单.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