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正文
2019年洪雅县农业(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19-12-0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nmj/2019-00078  发布机构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19-12-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19年洪雅县农业(渔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

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洪农牧(渔政)罚【2019

1

宋革全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宋革全

宋革全

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没收电捕鱼工具、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交纳罚款500.00元;上缴电捕鱼工具;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
  2019
17

2

洪农牧(渔政)罚【2019

2

彭红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没收电捕鱼工具核心部件逆变器,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

交纳罚款1800.00元;上缴电捕鱼工具核心部件逆变器5台;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
  2019
17

3

洪农(渔政)罚【2019

3

刘全银违反关于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

刘全银

刘全银

违反关于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

没收违法捕捞网具、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交纳罚没款200.00元;上缴违法捕捞网具7副;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2019
328日。

4

 

洪农(渔政)移【2019

1

李彭、邵明禁渔期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禁渔期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移送公安刑事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移送公安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2019
43日。

5

洪农(渔政)移【2019

2

李付伦禁渔期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李付伦

李付伦

禁渔期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移送公安刑事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移送公安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2019
55日。

6

洪农(渔政)罚【2019

6

田永泰违反关于禁渔期规定下网进行捕捞

田永泰

田永泰

违反关于禁渔期规定下网进行捕捞

没收违法捕捞网具、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交纳罚没款500.00元;上缴违法捕捞网具4副;上缴违法所得渔获物0.5斤;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2019
56日。

7

洪农(渔政)移【2019

3

龚先忠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龚先忠

龚先忠

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移送公安刑事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移送公安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2019
620日。

8

洪农牧(渔政)罚【2019

10

陈志洪收购、销售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陈志洪

陈志洪

收购、销售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没收违法收购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五条。

交纳罚没款1200.00元;上缴违法收购的渔获物9.8斤;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2019
625日。

9

洪农(渔政)[2019]11

陈登兵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陈登兵

陈登兵

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移送公安刑事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移送公安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2019
81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