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拨洪雅县将军乡新安村龚先英家庭农场财政资金公示 | ||||||||||||||||||
2019-11-2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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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民合作社(含奶农合作社)、家庭农场(含家庭牧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申报的通知》(川农函[2019]336号)、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445号)文件精神,洪雅县将军乡新安村龚先英承担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培育生猪养殖项目建设任务。该建设项目于2019年5月编制实施方案,7月开始启动,项目于2019年11月全面完工。项目总投资30.016万元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 20.01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1、基础设施建设:猪场房顶改建750㎡,购置3kw污水泵,铺设污水管道300m,改建化粪池360㎡,安装纱窗700㎡。2、保育能力提升:新建保育床180㎡,安装冷风机1台,改建限位栏46个,改建产床9套。项目建设地点为洪雅县将军乡新安村5组。县联合验收小组于2019年11月19日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拟拨付项目资金9万元,已预拨5万元,本次拨付项目资金4万元,剩余资金在审计完后拨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4日,公示期5天。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37403507,37404734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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