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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HYP(2018)07-10号4宗国有建设用地
2018-05-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00-000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8-05-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洪雅县HYP(2018)07-10号4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公告

洪资交拍告(2018—7)号

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2018)07-10号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面积

(亩)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规划要求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HYP(2018)07号

瓦屋山大道至洪州大道,修文路商业一街

63.73

住宅、商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

9500(约149.07万元/亩)

7600

≤1.5,且>1.0

35%

30%

≤40米,地下深度不超过10米

HYP(2018)08号

瓦屋山大道至洪州大道,修文路商业一街

45.64

住宅、商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

6800(约149万元/亩)

6800

≤1.5,且>1.0

35%

30%

≤40米,地下深度不超过10米

HYP(2018)09号

瓦屋山大道至洪州大道,修文路商业一街

95.37

住宅、商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4700(约154.14万元/亩)

11800

≤1.8,且>1.0

35%

30%

≤80米,地下深度不超过10米

HYP(2018)10号

瓦屋山大道至洪州大道,修文路商业一街

119.05

商住混合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7200(约144.48万元/亩)

13800

≤1.8,且>1.0

35%

30%

≤80米,地下深度不超过10米

   注:具体开发建设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需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为保证洪雅县城西片区的整体打造,竞买人需同时报名参与以上4宗土地的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会当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报名截止日前10日(不含截止日)银行存款不低于10亿元的证明。

(四)竞买人按以上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五)本行政区域内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组织,四川罡仪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五、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必须开通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网银须智博版)或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建议合理设置当日转款限额),并在2018年6月12日16时00分前按网上报名方式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洪雅县HYP(2018)07-10号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文件》即洪资交拍告(2018—7)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6时0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6月13日10时00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行大楼9楼)。竞买人应在2018年6月13日9时00分至9时50分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申请资料。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通过审查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和四川罡仪拍卖有限公司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凭应价牌参加拍卖会。

七、联系方式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先生028-38877024  15883333943

或:四川罡仪恒信拍卖有限公司

先生028-87799330 13880288088

农行操作服务电话:028-37403726 18783395189(周女士)

工行操作服务电话:028-37404731 13778818848(贺先生)

详情见:

中国土地市场网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四川罡仪拍卖有限公司

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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