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环境保护 >> 正文
强化四项保障措施,把环境综合整治推上新台阶
2012-09-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91650/2012-00023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2-09-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为扎实推进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整治效果,积极建设生态县,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重点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整合资源。转变部分市民落后的生产生活观念与方式是城市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坚持实地进企业和媒体宣传相结合,通过召开企业业主动员会、悬挂标语,大方倡议书等形式,并依托县《生态洪雅》报刊,进行广泛宣传,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是全员上阵,责任到人。我局组成一支检察大队4人、监测站4人、污控、监管各2人的环境综合整治队伍,同时分成三个组对青衣江等重点流域的8个乡镇、蓄禽养殖企业、51家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进行巡查和治理,一天一巡查、一天一汇报,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三是集中整治,分段巩固。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流域和地段进行逐企业、逐乡镇、逐项进行综合执法,集中治理。每周三次对青衣江流域和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对整治中的难点、重点和不符规定的企业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攻坚整治。环境整治队伍定人定点定时,采取轮班检查治理,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四是严格奖惩。按照有关规定,对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接收广大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考核机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