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各项制度,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
2012-09-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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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4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立足监督、指导示范、服务四大职能,扎实开展“四项”专项行动攻坚月活动和“七进”活动,扎实抓好环境污染监管、监测,全力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城乡环境整洁、优美、规范、和谐。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促进工作开展。一是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二是建立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完善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三是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四是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畅通“12369”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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