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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t/d铅锌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2012-12-0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91650/2012-0014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2-12-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洪雅县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t/d铅锌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雅县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工程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洪雅县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t/d铅锌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成果公示。

1、项目概况:洪雅县铅锌矿资源分布于张村、燕远、长河一带,矿石质量高低不一,富含矿物成分复杂,无人购买,弃之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且减少税收。为充分有效综合回收利用该矿石资源,洪雅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在洪雅县瓦屋山镇高丽村6、7组的黄连沟下游东侧的山坡上建设日处理1000t铅锌低品位矿石选厂。项目经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并经洪雅县国土资源局以 洪国土资函(2012)67号文通过了项目的用地预审,明确项目用地符合洪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洪雅县瓦屋山镇高丽村6、7组的黄连沟下游东侧的山坡上。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为农林生态系统,无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

3、工艺流程、产品:项目采用优先浮选铅再浮选锌的优先浮选流程,锌浮选系统的尾矿经脱泥后进入硫精矿浮选系统,产品为铅精矿、锌精矿和硫精矿。

4、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选厂及办公生活区、给排水及供电系统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采取修建排洪、防渗工程,尾矿库坝坡绿化,矿区道路绿化、行道树,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绿化,场地平整、覆土。

(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选矿厂设计规模1000t/d,每年有尾矿10万m3。尾矿经脱水后在临时堆渣场存放,定期运至矿洞回填。

(3)生产废水处置措施: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浮选工艺、磨矿工艺废水、精矿过滤水和尾矿中含水。浮选工艺、磨矿工艺废水、精矿过滤水经沉淀后回用,尾矿水通过尾矿暂存库回水系统回用至生产工艺中,不外排。

(4)大气污染物处置措施:公路及尾矿库等面源污染型的大气污染源分别采取了具有针对性的喷洒抑尘剂抑尘、分期种植防护林带以及土地复垦等抑尘、防尘措施,这些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有效的。

选矿厂主要废气污染是矿石在破碎、筛分、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类比同类型选矿厂,从除尘效率及考虑,本项目选用技术成熟、除尘效率高的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选矿厂粗、中、破碎各工段及转运站等共设有多个吸尘点,采用带式除尘器进行除尘。

(5)噪声处置措施:工程通过采取设置设备基础减震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较大的球磨机设备等布置在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以降低噪声源的源强,其措施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洪雅县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7、项目建设方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金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13518408887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28-855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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