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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名列全省前茅
2012-09-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91650/2012-00031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2-09-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根据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报告》,我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92.93,≥75,属“优”级,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第三位。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cological Index,EI)是指反映被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一系列指数的综合。EI=0.25×生物丰度指数+0.2×植被覆盖指数+0.2×水网密度指数+0.2×土地退化指数+0.15×环境质量指数。根据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将生态环境分为五级,即优、良、一般、较差和差。按规定,EI≥75, 生态环境质量方为优。四川省生态环境状况由省环境监测中心根据国家环保部制定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要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及污染源等相关统计数据,以设区市和县(市)、市区为评价单元进行评价。

近年来,我县立足生态资源优势,抢抓生态发展机遇,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努力构造生态人居环境,着重培育生态文化细胞工程,以“全域生态化”为目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为载体,强力推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生态县创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大力保护、改善和优化。据监测,我县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100%;空气中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分别为0.056毫克/立方米、0.037毫克/立方米,达到(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0.088毫克/立方米,达到(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值为3.8毫克/立方米,达到(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氟化物年均浓度值为5.6微克/立方米,达到(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大气颗粒物中铅含量为0.24微克/立方米;负氧离子含量极高,达到5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青衣江水质常年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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