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 ||||||||||||||||||
2012-10-2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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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规划,指导全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今年初,县环保局委托省环科院对我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了修编,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落实建设项目,并经专家评审通过,指导全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生态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年初全面启动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出台了《洪雅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实施方案》、《洪雅县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成立了洪雅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大家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一把手及15个乡镇书记、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地点设在县生态办(县环保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生态县的创建工作。 二是实行国家级生态县考核指标及重点项目领导挂帅。按照国家级生态县考核要求,五项基本条件、22乡考核指标和国家级生态县建设项目分别由县级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形成领导牵头负责、部门分工落实、全社会参与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是签订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书。县委、县政府与15个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签订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和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做到领导、责任、资金、措施“四落实”。 四是强力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基本条件其中一条,80%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目前我县已荣获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瓦屋山镇、柳江镇、槽渔滩镇、东岳镇),今年7月中保、高庙、余坪、洪川4个乡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已通过验收。止戈、将军、中山、汉王4个省级生态乡镇于10月份验收。 今年上半年,我县已荣获市级生态村29个、县级生态家园2740户。通过创建工作,我县目前生态环境状况属“优”级,在全省排名第3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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