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环境保护 >> 正文
煤改电升级改造项目公示2
2019-10-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19-00065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19-10-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生态环境

关于201910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50万吨/a元明粉生产线“煤改电”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030日-20191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1

50万吨/a元明粉生产线“煤改电”节能减排技改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余坪新厂区内

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余坪新厂区内,总投资1449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紧邻原50万吨/年元明粉生产线现有制硝车间改建1栋制硝车间,配置高速离心水蒸气压缩机1台,并对原有蒸汽供应系统、循环冷却系统及供配电实施进行适应性改造,确保50万吨/年元明粉生产线正常运行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影响:

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扬尘、噪声、废水,少量装修垃圾。运营期:噪声、尾矿、扬尘冷凝排水、含盐尾气、制硝母液,燃煤烟气、锅炉排水、燃煤灰渣、除尘灰,废水、固废以及臭气

措施:

燃煤锅炉烟气——脱硝、脱硫及除尘设施齐全;干燥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设计规模为50m3/d)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另外,各类固废按照“分类收集、暂存,按质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厂界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置、优选设备,加强运营维护等,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