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2020-05-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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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洪雅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内,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地表水水质月报、工作动态、部门财务决算编制说明及收支决算总表等方面的信息共145条。“洪雅县环保局”政务微信平台坚持每周至少发布1组信息,定时为公众推送环保小知识、解读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宣传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等方面内容,有效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内,收到公民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4件,按时办结4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深入。 2.从事信息工作人员严重缺乏,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整改措施: 1.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3.加强主动宣传,完善新闻发布形式,健全和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及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规规章的解读和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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