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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七项措施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2012-10-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733406171/2012-0001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2-10-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洪雅县采取七项措施着力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协调。洪雅县在三定方案中,明确了保化股为内设机构,配备了监管人员,明确了监管责任。局拟定了洪雅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保化股、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监管权划分,为明确和落实职能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基础档案,彻底摸清监管底数。截至目前,共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档案105户,(其中药店90户,超市5户,专卖店10户);化妆品销售单位112户,使用单位62户。逐步建立完善监管信用档案,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针对辖区内保化监管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薄弱环节,建立了与辖区相适应的“网格化”监督检查机制。

四、建立完善监管工作制度。依据眉山市局的《2012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我局制定并明确了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检查重点及处理措施和信息报送制度。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增加检查频次。

五、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形成了“地主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体系。

六、大力宣传,提高公众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通过采取印发宣传画册,开展进社区宣传,邀请媒体跟踪报道特别是保健食品监管情况进行宣传,基本形成了“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的监管机制。

七、畅通投诉渠道,维护群众利益。完善举报投诉处置机制,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快速反应、为民服务当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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