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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八要”“八不要”
2012-10-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733406171/2012-00073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2-10-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一、“八要”:

一要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店、超市和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去购买食品;

二要要尽量选择有品牌、有信誉、取得相关认证的食品企业的产品;

三要购买食品时要查看食品的包装、标签和认证标志,看有无注册和条形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怀疑有问题的食品宁可不买、不吃,购买后索要发票;

四要直接食用的瓜果应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并尽可能去皮;

五要进食前或便后应将双手洗净;

六要在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七要厨房及厨具要及时消毒、保持清洁;

八要购买食用了不洁食品而引起身体不适时,要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八不要”:

一是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定型食品;

二是不买比正常价格过于便宜的食品,以防上当受骗;

三是不买、不吃有毒、有害食品,如河豚鱼、毒蘑菇、毒野菜等;

四是不买来历不明的已死亡的畜禽及水产品;

五是不买畸形的和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鱼、蛋、瓜、果、禽、畜等;

六是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

七是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

八是不饮用不洁净的水或者未煮沸的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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