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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批前公示
2017-03-0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00-000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7-03-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洪雅县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批前公示

《洪雅县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已于2016年8月29日通过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洪雅县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一)风景名胜区范围

风景名胜区以青衣湖水域为中心,四周以风景资源范围分布及自然生态环境完整性为限,北至眉山市与雅安市市界,东以省道305线东侧山脊线为界,南至黄坪南侧河流(席草坪台地边缘),西以风景区游览公路和大地坪山脊线为界。

(二)风景名胜区面积

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8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6.4平方公里。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一)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湖、山、峡”山水风光为主景,辅以茶园、民俗文化景观;以珍惜植物保护、水源保护、水上观光、农家体验、休闲娱乐、养生度假等职能为主,具有省级价值的湖泊型风景名胜区。

(二)风景名胜区资源特征

1.风景资源评价: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并重,峡谷湖泊、珍惜植物和宗教文化景观突出,具有较高的游憩价值、科学价值和开发价值,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景观具有“清、秀、雅、幽”的特征,具有省级吸引力,资源开发潜力较高。

2.景观资源分级评价:共评价出景点34个,其中:一级景点2个,二级景点15个,三级景点17个。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17 年2020 年;

远期:2021 年2030 年。

四、资源分级保护

规划采用区域分级保护的模式,风景区分级保护共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

1.范围

为保护原生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桫椤,已列入我省首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的植物群落区域,以及青衣秀湖景区的水域区域,以及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范围,即取水口周边陆域200 米保护范围,面积4.66 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25.89%。

2.保护措施

本区应严格保持并完善风景景观环境,使景点更富魅力;可设置风景游赏所必需的游览步道、观景点等相关设施;禁止与风景游赏无关的项目进入,不得设置旅宿床位。景点的风景游赏设施建设都须仔细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二级保护区

1.范围

为风景区5 大景区除去特级和1 级保护区范围的其他区域,面积7.89 平方公里,占景区总面积的43.83%。

2.保护措施

禁止与风景游览无关的项目进入。不得出让景区整体经营权和管理权,允许出让具体旅游项目开发权,可开展生态农业旅游体验观光,可以布置游客必需的旅游公路、观光车道、码头和游览步道、观景点等相关设施。相关建设在总体规划和相关详细规划的指导下,仔细论证、设计后,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三)三级保护区

1.范围

为风景区环境协调区、和接待服务设施区区域,面积5.45 平方公里,占景区总面积的30.28%。

2.保护措施

本区保留现有生产生活设施,逐步向现代生态农业转型,允许有控制地布置居民聚居点,区内确定集中的居民新村,要求配套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配套集中给水、排污设施,污水达标排放,统一建筑风貌,加强绿化美化。

五、生态环境保护

1、空气质量目标

风景区内的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

2、水体环境目标

风景区内水域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以上水质标准。

3、噪声控制目标

风景区内的旅游接待点及居民点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一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余区域应达到0 类标准要求。

六、景区规划

依据风景资源类别将整个风景区景区划分为5 个,分别为:桫椤峡谷景区、黄坪古村景区、观音古寺景区、竹箐茶山景区、青衣秀湖景区。

七、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1.居民点调控类型

居民点调控规划表

行政区划

类型

现状人口(人)

近期规划人口(人)

远期规划人口(人)

备注

关顶村

控制型

1494

1570

1700

顺河村

聚居型

2304

2422

2622

胜利社区

聚居型

281

295

320

合计

4079

4287

4643

分为无居民区、居民控制区、居民聚居区(见下表)。

2.居民点调控措施

(1)无居民区:一级保护区内为无居民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减少人类生产活动。

(2)居民控制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内为居民控制区,保持现有居住规模,严格控制居民的迁入,居民的自然增长率应控制在洪雅县的平均水平,不得新增居民点。

(3)居民聚居区:顺河村、胜利社区和风景区外的槽渔滩镇为居民聚居区。要求吸纳因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带来的人口机械增长。

此次公示期为3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4月1日前以实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37403452。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附图:图1.规划总图

图2.风景游赏规划图

图3.分级保护规划图

图4.道路交通规划图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3月3日

  
附件【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批前公示文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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