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批前公示 | ||||||||||||||||||||||||||||||||||||
2017-03-03 作者: 点击数: |
||||||||||||||||||||||||||||||||||||
|
||||||||||||||||||||||||||||||||||||
洪雅县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批前公示
《洪雅县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已于2016年8月29日通过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洪雅县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一)风景名胜区范围 风景名胜区以青衣湖水域为中心,四周以风景资源范围分布及自然生态环境完整性为限,北至眉山市与雅安市市界,东以省道305线东侧山脊线为界,南至黄坪南侧河流(席草坪台地边缘),西以风景区游览公路和大地坪山脊线为界。 (二)风景名胜区面积 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8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6.4平方公里。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一)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湖、山、峡”山水风光为主景,辅以茶园、民俗文化景观;以珍惜植物保护、水源保护、水上观光、农家体验、休闲娱乐、养生度假等职能为主,具有省级价值的湖泊型风景名胜区。 (二)风景名胜区资源特征 1.风景资源评价: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并重,峡谷湖泊、珍惜植物和宗教文化景观突出,具有较高的游憩价值、科学价值和开发价值,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景观具有“清、秀、雅、幽”的特征,具有省级吸引力,资源开发潜力较高。 2.景观资源分级评价:共评价出景点34个,其中:一级景点2个,二级景点15个,三级景点17个。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17 年—2020 年; 远期:2021 年—2030 年。 四、资源分级保护 规划采用区域分级保护的模式,风景区分级保护共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 1.范围 为保护原生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桫椤,已列入我省首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的植物群落区域,以及青衣秀湖景区的水域区域,以及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范围,即取水口周边陆域200 米保护范围,面积4.66 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25.89%。 2.保护措施 本区应严格保持并完善风景景观环境,使景点更富魅力;可设置风景游赏所必需的游览步道、观景点等相关设施;禁止与风景游赏无关的项目进入,不得设置旅宿床位。景点的风景游赏设施建设都须仔细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二级保护区 1.范围 为风景区5 大景区除去特级和1 级保护区范围的其他区域,面积7.89 平方公里,占景区总面积的43.83%。 2.保护措施 禁止与风景游览无关的项目进入。不得出让景区整体经营权和管理权,允许出让具体旅游项目开发权,可开展生态农业旅游体验观光,可以布置游客必需的旅游公路、观光车道、码头和游览步道、观景点等相关设施。相关建设在总体规划和相关详细规划的指导下,仔细论证、设计后,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三)三级保护区 1.范围 为风景区环境协调区、和接待服务设施区区域,面积5.45 平方公里,占景区总面积的30.28%。 2.保护措施 本区保留现有生产生活设施,逐步向现代生态农业转型,允许有控制地布置居民聚居点,区内确定集中的居民新村,要求配套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配套集中给水、排污设施,污水达标排放,统一建筑风貌,加强绿化美化。 五、生态环境保护 1、空气质量目标 风景区内的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 2、水体环境目标 风景区内水域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以上水质标准。 3、噪声控制目标 风景区内的旅游接待点及居民点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一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余区域应达到0 类标准要求。 六、景区规划 依据风景资源类别将整个风景区景区划分为5 个,分别为:桫椤峡谷景区、黄坪古村景区、观音古寺景区、竹箐茶山景区、青衣秀湖景区。 七、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1.居民点调控类型
分为无居民区、居民控制区、居民聚居区(见下表)。
2.居民点调控措施 (1)无居民区:一级保护区内为无居民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减少人类生产活动。 (2)居民控制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内为居民控制区,保持现有居住规模,严格控制居民的迁入,居民的自然增长率应控制在洪雅县的平均水平,不得新增居民点。 (3)居民聚居区:顺河村、胜利社区和风景区外的槽渔滩镇为居民聚居区。要求吸纳因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带来的人口机械增长。 此次公示期为3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4月1日前以实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37403452。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附图:图1.规划总图 图2.风景游赏规划图 图3.分级保护规划图 图4.道路交通规划图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3月3日
|
||||||||||||||||||||||||||||||||||||
附件【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批前公示文件附件.doc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