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司法局收到东岳镇人民政府反映两名社区矫正对象不履行已签拆迁合同义务,阻碍了东岳镇桥口村鸡公庙小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县司法局对此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配合乡镇和村委,及时解决了搬迁问题。
一是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攻坚方案。县司法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社区矫正工作股工人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制定攻坚方案,进行严密细致的分工,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严密配合,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调查了解,掌握详实情况。10月9日,通知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询问,锁定两位拆迁户已签补偿协议,已领取补偿款后拒不搬迁事实。
三是法律政策宣讲,提高自觉履行义务意识。县司法局向两名社区矫正对象正面讲解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尤其是从中央、省、市、县都在大力开展的乡村振兴战略,桥口村鸡公庙小区建设也属于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部分,也讲解了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政策法规的宣讲,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全局观念,当场表态回去后开始搬迁。
四是个别教育,促成搬迁。针对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回家后又反悔搬迁房屋,工作组再次深入乡镇,对其进行个别教育,通过一周时间的努力,终于促成两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回家履行搬迁义务,有力助推了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