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四川伟虎着装服饰有限公司伟虎服装生产等2个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8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37401809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四川伟虎着装服饰有限公司伟虎服装生产项目 |
洪环验〔2016〕3号 |
2016年7月14日 |
2 |
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迁建工程项目 |
洪环验〔2016〕4号 |
201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