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7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伟虎着装服饰有限公司伟虎服装生产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5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洪雅县环保局关于公示2016年7月15日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的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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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伟虎着装服饰有限公司伟虎服装生产项目 |
四川伟虎着装服饰有限公司伟虎服装生产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伟虎服装生产项目
建设内容:建成警用保安服装生产线一条,形成年产警用保安服装15万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四川伟虎着装服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洪川镇祝河坎村7组
工程投资: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万元,占投资1%
建设情况:2010年3月开工建设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境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洪雅县环保局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环保设施和措施主要有: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内绿化不外排。2、废气:燃气蒸汽锅炉一台,锅炉自带旋风除尘设施,经治理后直接经8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配有职工食堂一座,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裁剪机、缝纫机、钉扣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措施。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次品、废边角料和生活垃圾。次品、废边角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囱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燃气锅炉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厂界外的上风向、侧风向、下风向共3个点位无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东面祝山村村委会监测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青衣江(南面140m处)监测的pH、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氨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伟虎服饰厂界东、南、西、北四个监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东面祝山村村委会监测点的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