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管理公开 >> 正文
关于发放四川兴丰活性炭有限公司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6-07-25

关于发放四川兴丰活性炭有限公司

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向洪雅县环境保护局污控股反映,公示期为2016725日至7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许可证类型

许可内容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备注

1

四川兴丰活性炭有限公司

余佑祥

洪雅县将军乡前进村

排污许可

总量许可

川环许Z40050*L

半年

联系电话:028-38877731028-37410091

联系地址:洪雅县环境保护局污控股

编:62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