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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07-04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我县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先后制定并印发了《洪雅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洪委发〔20186号)、《洪雅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洪产改办〔20182号)、《洪雅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试行)》、《洪雅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指导意见(试行)》(洪产改办〔20193号)等文件,指导各乡镇有序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全县召开产改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开展了县、乡、村不同层级的宣传培训。召开动员部署会44次,其中:县级1次,乡级15次,村级28次;举办业务培训班1323820人次,其中:县级10期,377人次,乡级32期,1350人次,村级90期,2093人次;编印培训资料300册;印发致全县农民的一封信10万份,悬挂宣传标语100幅。

 

市产改办到余坪镇胜利村督查清产核资工作

截至20195月,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基本完成1407个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村级164个、组级1243个)的清产核资。清查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并于2019530进行了系统上报。确保在2019年全面完成清产核资、202010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