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川眉洪路许决【2017】2号
项目名称: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二级公路用地设置非公路广告标牌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二级公路用地设置非公路广告标牌。
1、县道峨洪路81Km+0m(眉山市洪雅县东岳镇商混站)处左侧,该处设置广告牌长4米、高3米,共计12平方米。广告牌下边缘离地面垂直距离 为5米,距公路边沟5米。其基础占用公路用地1.6米*2米=3.2平方米。
2、县道峨洪路72Km+0m(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西环线连接线)处右侧,该处设置广告牌长3米、高2米,共计6平方米。广告牌下边缘离地面垂 直距离为5米,距公路边沟4米。其基础占用公路用地1.6米*2米=3.2平方米。
3、县道峨洪路56Km+300m(眉山市洪雅县赵河乡原收费站)处右侧,该处设置广告牌长3米、高2米,共计6平方米。广告牌下边缘离地面垂直 距离为5米,距公路边沟3米。其基础占用公路用地1.6米*2米=3.2平方米。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公路施工单位名称:四川禹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施工单位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314521423U
公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川)JZ安许证字〔2016〕000745
公路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名称:许顺元
许可生效期限:2017/5/31
许可截止期:2018/5/30
许可机关:洪雅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当前状态:0
地方编码:511423